
今天登录后在阿里妈妈看到:按成交计费专区,下有“我是淘宝掌柜”和“我是淘客”两个选项。从目前来看,阿里妈妈应该在展示效果、点击效果之外提供了导购效果作为广告效果衡量的新指标,且新的计费投放方式应该主要针对淘宝。
事实上,这也是阿里妈妈可能最强的应用方向——在大量的淘宝商铺开始竞争时,为他们提供营销工具就可能成为一项营收。目前阿里妈妈对成交后的广告卖家征收8%的手续费。如果不是免费将“按成交计费”系统给淘宝用户使用,那么最有可能是将其作为一项服务向用户收费。
目前阿里妈妈的推广效果良好,已经获得很多卖家用户以及一定的广告买家。单从目前来看,广告售价偏低以及比拼低价,并不能给互联网广告业界状况带来真正的福音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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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告 由 阿里妈妈支持按成交计费,目前专门针对淘宝 : Vikee.Info — 09月 12, 2007 @ 9:40 am
alimam的按成交计费模式太不成熟了。
评论 由 网赚论坛 — 12月 24, 2007 @ 1:05 pm